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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023年06月0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发布2022年度义乌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22年,义乌市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绿色共富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着力推进“两个先行”奋斗目标,精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疫情防控阻击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塑造绿色低碳美丽义乌新场景。今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24μg/㎥,AQI优良率97.3%,空气优良天数355天,环境空气质量连续5年稳定达标;全市8个县控以上断面水质、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100%达标,连续3年获得全省“五水共治”大禹鼎银鼎,正全力冲刺金鼎;连续5年荣获全省“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市;夺得全省首批三星级全域“无废城市”清源杯。

二、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

1.地表水。2022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我市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10个地表水断面开展了12次(1次/月)24个项目的常规监测。

监测数据表明:2022年义乌江、南江、大陈江和洪巡溪8个地表水断面(不包括义东桥、方塘两个入境断面)96站次常规监测中,断面水质达标率98.5%。其中,Ⅱ类水质19站次,占19.8%;Ⅲ类75站次,占78.1%;Ⅳ类2站次,占2.1%。

塔下洲国控断面:2022年氨氮浓度0.53mg/L,总磷浓度0.128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1mg/L。较2021年氨氮浓度上升3.9%,总磷浓度持平,高锰酸盐指数浓度下降16.3%。

南江桥国控断面:2022年氨氮浓度0.24mg/L,总磷浓度0.100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5mg/L。较2021年氨氮浓度上升9.1%,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下降5.7%和7.9%。(结果见图1、图2和图3)

2.交界断面。2022年,对我市低田、龙潭和石斛桥3个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每天24小时连续自动监测。监测数据表明:3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其中低田、石斛桥断面水质达到Ⅲ类,龙潭断面达到Ⅱ类。2022年度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优秀”。

低田出境断面:2022年氨氮浓度0.37mg/L,总磷浓度0.154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3.9mg/L。较2021年总磷浓度上升10.0%,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下降2.6%和2.5%。

龙潭出境断面:2022年氨氮浓度0.27mg/L,总磷浓度0.090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2.4mg/L。较2021年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下降12.9%、26.2%、11.1%。

石斛桥出境断面:2022年氨氮浓度0.36mg/L,总磷浓度0.140mg/L,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0mg/L。较2021年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分别下降21.7%、22.2%和4.8%。(结果见图1、图2和图3)

图1 2021年-2022年水质断面氨氮浓度对比图

图2 2021年-2022年水质断面总磷浓度对比图

图3 2021年-2022年水质断面高锰酸盐浓度对比图

3.饮用水。2022年,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八都水库、巧溪水库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12次(1次/月)29个项目(表1、表2全项)常规监测,4次(1次/季)表3的33个优选特定项目的水质补充监测,1次109个项目的全项监测。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

对6个“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了29个项目(表1、表2全项)常规监测,其中岩口水库、柏峰水库、枫坑水库、卫星水库开展了12次(1次/月)监测,古寺水库和龙门脚水库开展了4次(1次/季)监测。6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二)大气环境

2022年,全年共监测365天,有效天数365天,其中,AQI指数≤50(优)的天数为150天,占本年度天数的41.1%;50<AQI指数≤100的天数(良)为205天,占本年度天数的56.2%;100<AQI指数≤150的天数(轻度污染)为10天,占本年度天数的2.7%。AQI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97.3%,在全省5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28位。空气质量SO2、PM2.5等六项主要指标连续五年稳定达到Ⅱ类标准。2022年空气污染综合指数3.17,达到空气质量监测以来历史最好水平,在全省55个(县)市区中排名第40位,位次与2021年持平。(结果见图4)

图4 2021年-2022年空气质量类别比例比较

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5μg/㎥,较2021年下降16.7%。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27μg/㎥,较2021年下降15.6%。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44μg/㎥,较2021年下降8.3%。

一氧化碳(CO)年均浓度为0.5mg/㎥,较2021年下降16.7%。

臭氧(O3)90百分位浓度为143μg/㎥,较2021年上升11.7%。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4μg/㎥,与2021年持平。

(三)降水

2022年降水量为1021mm,较2021年下降132mm。全年共采集降水样品91个,其中酸雨(pH值≤5.60)样品43个,酸雨频率47.3%。酸雨量占总降水量的41.6%,较2021年下降6.1个百分点。2022年降水pH值分布范围在4.00-7.34之间,pH值年雨量加权平均值为5.28,较2021年下降0.04。

(四)声环境

1.交通噪声。2022年我市主要交通干线的平均车流量为2754辆/小时,道路交通干线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为67.1dB(A),比2021年下降0.3dB(A)。

2.区域环境噪声。2022年义乌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2.7dB(A),比2021年下降0.2dB(A)。从声源状况看,我市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为主。从暴露在不同等效声级下的面积和人口分布情况看,以46-50dB(A)、51-55dB(A)和56-60dB(A)范围为主,声级覆盖面积分别占总网格面积的20.2%、75.5%和3.8%,声级覆盖人口分别占总网格人口的20.0%、76.7%和3.2%。

3.功能区噪声。2022年居民文教区、混合区、工业集中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声环境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功能区要求,具体为:居民文教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3.0dB(A),较2021年上升0.7dB(A);混合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57.0dB(A),较2021年上升0.8dB(A);工业集中区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0.6dB(A),较2021年下降0.4dB(A);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噪声昼夜等效声级为62.0dB(A),较2021年下降0.4dB(A)。

(五)固体废物

2022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0.80万吨,其中工业固体废物49.73万吨,集中式污水厂污泥产生量16.5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84.19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0.36万吨。(各类固体废物占比见图5)

图5 2022年各类固废占比

1.工业固体废物。全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49.73万吨(含危险废物4.92万吨),综合利用量44.84万吨,处置量4.96万吨。主要工业固废种类包括炉渣、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粉煤灰、飞灰等。(结果见表1)

表1 2022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2.工业危险废物。2022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共4.92万吨,处置量4.96万吨,贮存量0.04万吨,其中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为3.56万吨,处置量3.59万吨,处置去向为固化后进入义乌市塔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填埋。其他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36万吨,主要为表面处理废物(电镀、酸洗、制版等行业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和废乳化液、化工原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等,均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要求,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转移联单制度,做到产生、收集、储运、处置全程监管。

3.医疗废物。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0.36万吨,处置量为0.36万吨,处置率100%。产生的医疗废物统一委托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置。

4.城市生活垃圾。全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84.19万吨,处置总量为84.19万吨,处置率100%。城市生活垃圾由市环卫处统一收集,运往浙江华川深能环保有限公司作焚烧发电或再生资源利用中心沼气发电。

5.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污泥。全市9座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16.52万吨,利用处置方式为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焚烧供热供电或建材利用,处置率100%。

6.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我市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有两家,分别为浙江盈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165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29日,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机油滤芯及含油废金属、废包装桶,经营规模5500吨/年;金华市博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为浙危废经第3307000344号,有效期至2023年10月31日,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废活性炭,经营规模10000吨/年。

三、环保工作专题

(一)聚焦绿色共富,全力争当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明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美丽义乌建设领导小组双组长。印发《义乌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申报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作为金华地区唯一城市纳入省级储备库。举办1期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班。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专项小组,推进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等8项重点工作,着力打造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3方面标志性成果。“义乌市全域治水发展美丽经济惠民生”案例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共同富裕最佳实践案例;与莲都签订生态领域山海协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携手打造生态共富;成功申报纳入1个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和10个省级低(零)碳镇、村(社区)试点。

(二)聚焦数字赋能,着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七张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提速。坚持党建统领整体智治,成立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工作专班,建立“横向联动、纵向贯通”工作体系,紧盯目标、挂图作战,整改销号。报送整改示范案例4例,其中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问题整改案例纳入省厅驾驶舱示范榜。二是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交出高分报表。2022年专项督察交办信访件5件,全部高质量完成办理,信访量同比下降2/3,交办数量处于历史最低。应用“一网通管”平台及浙政钉掌上执法APP,组织4轮信访件整改问题“回头看”,历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共231件全部完成整改。三是数字化改革初见成效。建成投用“一件事”环境准入制度应用场景,环评与排污联办系统在省厅浙里环境准入场景建设工作推进会中现场演示(全省2个),相关改革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浙江政务信息(每日要情)》录用,作为典型经验做法上报国办(《专报国办信息》第134期)。“清新空气提升”场景浙政钉端贯通试点应用,对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处置、反馈闭环管理,实现科学精准治气,部门多跨协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和“VOCs智能管控”应用子场景被列入省生态环境系统重点应用“一本账S0”整合吸纳范畴,将接入省厅“美丽浙江”生态环境大脑浙里蓝天对接驾驶舱。“碧水提质”场景正式上线,构建“测、管、治”为一体的治水管水闭合体系,在全省率先实现镇街水质双考。“固废一件事”注册企业1.3万余家,占金华22%,实现工业重点企业全覆盖。持续完善态势感知网络,新增省控空气站点2个、高空瞭望10个、扬尘监控点43个。

(三)聚焦污染攻坚,全面打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战。

一是打好“清新空气”巩固提升战。印发《义乌市2022年清新空气行动实施计划》,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三大结构调整,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污染天气应对“四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强化季节性臭氧污染应对,实施错峰生产70天,错峰生产企业1万余家次;人工抽测柴油货车1002车次,对超标车辆进行召回重检,对复检不合格车辆不予上路行驶;全市受监工地全覆盖实施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测与联网机制,新增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48处;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完成56千瓦以下老旧非道新能源替代80台,累计完成非道上牌7901台;深化VOCs治理,完成66个低效VOCs治理设施改造升级、42个源头替代项目和华义医药LARD项目,为全市VOCs排放量1吨以上的企业制定“一企一策”;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建成金华地区唯一废活性炭回收利用“绿岛”项目。二是打好“碧水提质”攻坚战。继续推进污水处理扩容提质,双江湖净水厂通水调试,污水处理能力年底达75万吨/日,居全省县级市首位。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园区纳入省级“污水零直排”标杆园区培育名单,园区小散企业整治做法入选2022年生态环境部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水污染防治简报》刊发,义乌市治水经验入选人民日报“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专题栏目。完成钱塘江流域审计调度工作,制订《义乌市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设置电子围栏,织密水源安全防护网。八都水库2022年度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评估等级获评为优,勘界定标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三是打好“净土清废”安全保卫战。制定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年度计划,完成99个用途变更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对33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管理,指导5家新增企业土壤和地下水隐患排查,落实2个地下水国考点位污染防治责任。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创建,明确28项“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和11个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小微危废企业产废收集全覆盖,全力抓好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完成浙江省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注册审核企业13342家,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28236份。持续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废机油壶机油滤芯技改项目,污泥干化焚烧二期项目建成投用。完成74个“无废细胞”单元建设,3个“无废城市”建设优秀案例入选省级建设巡礼,“无废城市”满意度调查全省第九。四是打好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33个项目全部完成。严格落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完成浙江省废弃矿山三年行动需治理的废弃矿山27处。启动义乌市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生态修复本底调查项目,新发现1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2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义乌市植物园入选金华市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义乌小鲵抢救保护行动入选美丽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十佳特色案例。开展“6·5世界环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30浙江生态日”等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除险保安,筑牢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

一是狠抓疫情防控。组建医废处置工作专班,制定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规范,创新“点线面体”涉疫医废监管机制,明确各环节流程,对全市314个涉疫医废单位实行精准管控。狠抓涉疫医废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环节,构建“2+8+12”涉疫医废应急转运处置机制(2小时转运,8小时归集,12小时清运),为全省、金华完善战时疫情防控体系提供义乌经验。二是狠抓“除险保安”。完成33家风险源隐患排查,32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销号。为18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培训,完成年度突发环境事件、突发辐射事故应急演练。三是狠抓执法监管。深化“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企业1600余家次,累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7起。推进“非现场”监管执法,落实督办闭环管理在线监控超标预警119起,推动5家联网医院污水设施改造提升,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四是狠抓信访处置。实施重点环境信访重点督办、疑难问题集中攻坚。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投诉942件,环境信访量同比下降45.14%。五是狠抓环境信用监管。对全市1354家参评企业开展环境信用赋分评价,指导服务规上企业完成环境信用修复52企次。

(五)聚焦助企纾困,助推经济稳进提质发展。

一是实施助企纾困十条举措。深入推进排污许可与环评有机衔接改革、建设项目“多评合一”“打捆”审批等一批领跑全省、全国的改革举措。二是全面提升服务力指数。组建环保专家服务团,上门精准高效服务企业,服务走访企业2100余家次,开展线下涉VOCs企业现场培训3次18场500余家次,开展线上科普及业务培训47场,服务企业1.5万余人次。三是开展“免费云评审”。疫情防控期间为21个企业重点项目开展“免费云评审”,为企业平均降费30%,环评审批办理时效提升30%以上;助推全市53个重大招商项目、2个百亿项目加快落地。四是制定重大产业项目排污权配置方案。全市共保障化学需氧量135.311吨,氨氮4.745吨,二氧化硫48.546吨,氮氧化物85.316吨,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1681.99万元。五是全面落实车检“一件事”改革。全市12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通过省市县三级验收,车主车检时长缩短1/2。六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2022年新增纳入正面清单企业17家,办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9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