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市执法局义亭大队协同公安、农林等部门及义亭镇政府,联合查处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几天前,当事人方某某在未取得砍伐林木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义亭镇铜溪河道山景村段堤坝上的枫杨、水杉、臭椿等11株树木砍伐。获悉情况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联合义亭派出所、山景村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并清点当事人采伐树木品种及数量。
这期间,执法队员利用执法记录仪、工程相机对现场情况进行记录。为快速且精准得出当事人采伐林木损失情况,执法队员积极对接镇政府和相关专业鉴定单位开展鉴定工作。最终,根据专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当事人采伐林木总价值4328元。方某某砍伐树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相关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12984元的处罚,并责令补种树木22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