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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7条政策措施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2023年11月04日

▢ 全媒体记者 龚盈盈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日前,我市发布《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下面简称《意见》)。

《意见》在2021年《关于鼓励工业企业实现倍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基础上进行修订,同时将2019年《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整合。

《意见》共有27条“干货”,主要分为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和培育体系、深入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加快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和持续做强产品质量品牌等六大方面内容。《意见》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计划每年投入3亿元左右,用于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上,《意见》新增了鼓励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强数字化人才培育等奖励内容,对培育壮大软件信息服务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加强生产数据管理的奖励额度进行调整。其中,我市将对首次列入省级、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试点示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工业互联网平台吸纳、服务企业较多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不同额度奖励;对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浙江省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或通过验收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项目,其生产设备按技术改造标准给予补助,其网络软硬件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助,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网络软硬件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未来工厂网络软硬件补助不设上限;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以赋能券形式支持工业企业和制造业小微园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诊断、测评、改造和两化融合发展评估等。(下转第四版)

(上接第一版)

在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方面,《意见》调整了企业技术改造奖补标准,将企业技术改造补助比例由10%调整为8%-30%,补助金额与技术改造项目的绩效挂钩。同时,调整了工业新产品奖励标准,新增了首台(套)装备产品保险补助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共同体奖励,对新获得省、国家、国际首台(套)产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奖励(含上级资金,同一企业升档奖励的,补差计奖);对入围浙江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的,给予牵头单位30万元奖励。

在构建全方位企业服务和培育体系方面,《意见》新增培育链主型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两业融合”等内容,调整工业设计奖励条款;在深入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调整绿色工厂补助,增加了金华市级绿色低碳工厂奖励内容;在加快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方面,调整了小微企业园评星评级补助、小微企业园引进或培育优质企业奖励内容;在持续做强产品质量品牌方面,对“品字标”浙江制造的奖励额度、标准奖励额度和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荣誉类企业奖励额度等内容进行调整,新增对绿色产品认证和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