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城西街道一小区物业公司因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被处罚。
有群众向市执法局城西大队反映,在城西街道某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经常有各类垃圾随意堆放在桶外,不仅影响小区环境,有时还会散发出难闻异味。获悉情况后,执法队员赶赴该小区勘查。
从现场情况看,尽管点位上已经设置了垃圾分类宣传栏和分类垃圾桶,但垃圾外溢情况严重,垃圾桶旁凌乱放着一些废旧纸盒,垃圾桶内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混乱。执法队员指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管理责任方,未能及时指导、监督业主投放行为并维护清洁投放收集容器,在造成垃圾随意堆放、小区环境污染和侵害公共资源上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导致四个垃圾分类投放点均存在生活垃圾混合投放等问题。为此,市执法局城西大队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对方立即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并发放分类提醒单,进一步明确其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