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在中国文学史上犹如一座横空出世的丰碑,其思想、见识、才情,远远超越了当时僵化、谨微、循规蹈矩的正统文坛。他是那个时代的奇迹和异数,是叛逆者和革命家,是空穴来风。他走到时代的前面,走得太快,快得令那个时代无所适从,无法理解和消化。他思想之解放,见解之深刻,至今还让我们眼花缭乱,心灵震颤。”(四川人民出版社,覃贤茂《金圣叹评传》第3页,下同只注页数)我很赞成书中对金夫子的评价,他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其成就至今仍惠泽天下。他是一位惊世骇俗的“文化离轨者”——离经叛道,绝意仕进,痴迷古典文学,以读书著述为乐。他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人格,嫉恶如仇,一身傲骨,甘愿为百姓赴汤蹈火。文学英雄,他当之无愧。
再说任维初。山西石楼县人,由贡生转为学谕,1660年12月1日出任吴县县令。他是一个严刑峻法的酷吏和肆意搜刮的贪官。上任伊始做了两件事,一是催收钱粮。其告示曰:“功令森严,钱粮最急,考成攸关。”意思是:上头的征缴指令明确严厉,不能有误;钱粮征收是最急之务,重中之重;征缴钱粮与政绩、职位直接挂钩,利害攸关。为此他征粮不择手段,对乡民严刑拷打,“如以痛而出声者,则大怒,令隶扼其首,使无声。受责者皆鲜血淋漓,难于起立”,其中“杖一人,毙堂下,邑民股栗”。二是监守自盗。常平仓乃国家备急粮库,没有朝廷最高指令谁敢擅动?然而,任维初竟用卑鄙的手段,令仓库负责人吴之行径取三千余石兑换成银钱直接纳入私囊(397页),真是利令智昏、胆大包天。
任维初的残暴和贪婪,引起了吴县人民的强烈不满,“虽三尺童子,皆怀不平”,后激起苏州士人愤怒,金圣叹与一百多位士子到孔庙聚集,悼念顺治驾崩,借机发泄积愤,控诉任维初,请愿驱逐他。任维初则勾结抚臣朱国治,将金圣叹等7位士人逮捕,以“震惊先帝之灵,罪大恶极”的罪名,将他们斩首。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哭庙案。
若在一个正常的国度,毫无疑问,任维初要么是吃牢饭,要么是走在吃牢饭的路上,经济上倾家荡产,政治上身败名裂,甚至掉脑袋。因为他丧尽天良,作恶多端,国法势必不容。千夫所指,世人皆骂,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金圣叹呢?要么是教书育人,要么是著书立说,像春蚕一样,把自己腹中的瑰丽思想和锦绣文章,慢慢吐出,为中华文明增彩添辉。因为学问大,本事高,而会成为国家精英,成为备受社会敬仰的名流。同时收入丰厚,版税高嘛。故而生活优渥,乘香车宝马,住豪门大宅,孩儿享受最好的教育。然而,现实却全部颠倒了,任维初身居县令,人五人六,呼风唤雨,财大气粗,吃香喝辣。金圣叹呢?不但穷困潦倒,而且最后还被任维初砍了头,家产没收,妻儿流放边塞,这是何等残酷的颠倒!但在当时,这却是最大的“正确”。此“正确”之根,便是皇权制度毒瘤。
这令我思维如多米诺骨牌般瞬间倒下。皇权之下,中国人民为什么多灾多难?社会为什么常常停滞不前、愚昧落后?鲁迅为什么会写下“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样针扎般的文字?阿Q这个愚昧落后的不朽典型,何以能在鲁迅笔下横空出世?看了上文,就全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