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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腔北调 2024年06月28日

据九派新闻报道,6月23日起,各地高考成绩陆续放榜,“首个高考成绩被屏蔽的人出现了”的消息冲上热搜,有关“高考屏蔽生”的话题引发热议。所谓“屏蔽生”,指那些成绩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排名较高而被屏蔽具体分数的考生。

短评:三年前,教育部发布通知,严禁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等概念,旨在转变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错误做法。如今,一些地方搞出的“高考屏蔽生”新名堂,其实是变相炒作“高考状元”,因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噱头,比起以前的直接炒作,在吊人的胃口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分数就是一个考试成绩,代表着应试者的学习收获,既不必膜拜,也不能视而不见。“高考屏蔽生”的出现,反映一些地方工作的片面化、简单化,应马上踩刹车。

日前,某县医院一员工报案称遭到微信诈骗,损失了49680元。县卫健局发文件称,为不断健全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筑牢卫健系统反诈防骗防火墙,经局党委研究,对县医院及员工个人在全县卫健系统通报批评,并扣除县医院和员工绩效奖,取消2024年度县医院和员工评优评先资格;员工两年内暂缓职级晋升。卫健局后经重新研究,认为上述决定不当,予以撤销。

短评:员工遭到诈骗,却对其本人及所在单位实施处罚,这种奇葩的操作源于一种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生电信诈骗,受害人及所在单位都要被处理。这一规定的目的是让人不要轻信诈骗分子。让单位加强宣传,积极预防;让员工提高警惕,谨防上当。这些初衷都是好的,但是,别忘了,单位的职责是法定的,不应要求其承担法外之责;员工是公民,有处理自己事务的权利与能力,有关部门对其保护也应依法进行,不允许以处罚代替保护。处罚受骗员工及所在单位,预防、打击不了电信诈骗。该县卫健局知错改错,认识终于上了一个台阶。

日前,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简称“中管院”)因存在不按照登记事项开展活动,滥设下属机构,肆意扩大业务范围,以牟利为目的对社会大肆销售职业技能培训证书等,决定对其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据悉,中管院副院长曾炮制出《熟鸡蛋变成生鸡蛋(鸡蛋返生)——孵化雏鸡的实验报告》的论文。一家培训机构称,不用考试,不用培训,只要给出个人信息,就可以颁发盖有该院印章的证书,每本费用860元。

短评:打着“科学”的旗号,干着反科学的勾当,这样的机构并非只有中管院一家。中管院的特殊之处在于,它是依法成立的,至于那些伪造公文、印章、证照,擅自成立的以“科学”名义欺世谋财的骗子机构,应当不在少数。科学引领社会走向文明,伪科学使人愚昧上当。无论是披着合法外衣行伪科学之实的机构,还是非法成立以贩卖伪科学骗财的货色,有关部门都应依法惩处,让科学之光普照我们的社会,把伪科学的妖雾铁帚扫而光。

据《法治日报》报道,不久前,山西一年近六旬的老汉在直播间捡漏购买“古董”入了骗局,花光积蓄,甚至开了多张信用卡,已欠十几万元。而这种在直播间里狂下单、拼命囤“古董”的老人,还有不少。

短评:所谓的捡漏,是卖家不知商品实际价值而以奇低的价格出售,买家获利的交易。捡漏的前提是卖家不知商品实际价值。而网上招呼买家的“古董局”,卖家唾沫星横飞蛊惑买家“捡漏”,这种“漏”卖家已知,岂能让买家白捡?分明不是什么“漏”,而是骗人的坑嘛!老年人为什么会入“捡漏”的坑?除了年纪大判断能力衰退外,利令智昏是一个重要原因。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地上有的是陷阱!不要把你荷包里的银子往陌生领域扔,因为这样连水漂都打不起!骗子说为了你发财,他愿破财,这话千万不能信。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好心吗?你若不懂古董,谁来喊你“捡漏”,不妨当作鬼叫门。

据澎湃新闻报道,年初至今,在多地各级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借调人员的通知后,不少来自乡镇派出单位的“借调人员”纷纷回到原单位。

短评:有紧急工作任务,抽调下属单位人员应急,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不能作为一种常态。在行政事业单位定岗定编的情况下,若非工作必须,随意借调下属单位人员,意味着加大下属单位其他人的工作量,这其实是一种变相剥削和腐败。借调,有时会是上级单位人员偷懒不工作的花招,有时会是领导照顾某些关系的手段,有时会是某些人违规提拔的“预科”。严格借调程序,规范借调行为,卡死借调时限,不让借调成为懒政腐败的温床,应成为各级单位反腐败的重要内容之一。唯有严查严管严惩,才能彻底清除借调带来的乌烟瘴气,使上下级关系风清气正。

日前,在北京地铁10号线上,一名65岁的男子执意让一女乘客让座,女乘客不肯,该男子竟出手去捂对方的嘴,又用拐杖袭扰她的腿。目前,北京公交警方已将该男子行政拘留。

短评:让座是一种情分,是道德所提倡的;不让座是本分,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违法去强求道德所要求内容,不仅不能求如所愿,反而要受法律制裁。那些倚老卖老的人,若强行以道德绑架他人以牟利,在片面强调自己利益时,不妨想一想,自己的要求是否受法律保护?自己的强求是否侵害他人利益而被法律所不容?一大把年纪还以身试法,为老不尊,面子扫地,岂不是自取其辱?老年人若要他人尊敬,还得先自尊自重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