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媒体记者 林晓燕
本报讯 近日,市执法局根据建设部门移送情况,就某煤气公司涉嫌对瓶装燃气经营者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经查,该公司前段时间曾因未查验并登记购买者身份信息被市安治办查处,但一直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相关部门针对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时,再次发现该公司送气工存在未落实查验和登记情况,便向建设部门通报了该问题,并移交至市执法局后宅大队。
涉事送气工未对购买者身份信息进行查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未造成危害后果,市执法局后宅大队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万元罚款,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罚款5000元。
“落实瓶装燃气实名制,可以让每个燃气瓶都有迹可循,有源可查。”市执法局后宅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不仅保障了用户用气安全,还有助于监管部门履行燃气安全监管职责。今年以来,市执法局后宅大队不断加大对瓶装燃气的监管力度,严格检查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情况,对未落实实名制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该大队已办理各类燃气违法案件63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