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作法自毙”戒 朱国平 2025年08月02日

有果必有因。自食其果之“果”,其实是特指味道不好的果。那滋味,无一不是昔日种“因”者人品发酵所产生。草根的自食其果,多被讥为自作自受,笑料而已。而能为他人立规矩手握权柄者的自食其果,则被史家提炼为“作法自毙”,供后来者戒之。

“作法自毙”初版的主角,以两千多年前的公孙鞅最为典型。此人因变法有功,被封于商,故又叫商鞅。他因为受到秦孝公的重用,春风得意,红极一时。但秦孝公死后,时移势易,他被公子虔等人告以谋反。被抓之前,仓皇出逃至边境关口,想投住旅店,并不认识他的旅店主人以“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而予以拒绝。商鞅喟然叹曰:我所制定的法条,竟有弊害如此!后来的事儿比较凄惨,他潜逃回自己的封地,率其部属北击郑国求生,被秦兵杀死后五马分尸。

商鞅之后,重蹈这个故事覆辙者,时有其人。

东晋末年,桓玄篡位,刘毅随刘裕平叛。在追剿桓玄余党时,在江陵以北二十里的牛牧寺,抓获了曾率部抵抗的桓蔚(桓玄的堂兄弟)。刘毅得知桓蔚是被一个僧人偷偷收留的,便把这个叫昌的僧人杀了。未知事有凑巧,后来刘毅和刘裕反目,被刘裕所部追杀至此,欲求庇护。寺僧断然拒绝,说道:昔亡师为刘将军所杀,今哪里再敢随便收容异常之人!刘毅无奈之下,自缢而死。死前亦曾发出“为法自毙”的悲叹。

最为人熟知的,应该是那个“请君入瓮”的故事。唐武周时期,武则天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鼓励揭发告密,重用酷吏,通过严刑逼供来翦除政敌。来俊臣和周兴,是武则天手下的两员干将。某日,有人告发周兴谋反,武则天便派来俊臣审理此案。来俊臣和周兴本气味相投,关系不错。他在家中设宴,把周兴邀来。席间闲聊,来俊臣对周兴说:有一个被告,态度强硬,不肯认罪,不知该怎么办?周兴接过口来:这还不简单——把他装到一个大瓮里,在瓮的四周燃起炭火,他还能强硬到底吗?来俊臣一边点头,一边叫人抬来一只大瓮,对周兴说:有人告兄台谋反,我奉旨调查,请进去吧!挖坑本为埋人,葬身却是自己——别急,至此,这故事才进行到一半。

来俊臣以酷刑打击异己,而获得武则天信任,官至侍御史、左台御史中丞等要职。他撰写的《罗织经》,成为制造各种刑具、刑讯逼供、捏造罪状置人死地的教科书。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自己的最后结局,和商鞅、刘毅他们如出一辙。万岁通天二年(697年),他因企图诬告太子李坦和庐陵王李显而被人告发,落得身死族灭。那个为周兴准备的“瓮”,也把他自己请了进去。

早知作法自毙,自当网开一面。问题是,那些作法以整人者,其势炎炎之时,哪里会想到,当势去炎散,他们也会为人所治。他们不会、不愿,也不敢想象,他们用来砍人的斧头,有一天会砍到自己身上。当然,侥幸“坑人”而未被“人坑”者,亦不乏其人。但后来人千万不要因此而心存侥幸。施恶法于人,终难逃天谴人究。历史上,死了多少年而被后世清算者,不也大有人在?